他的请求理所当然地被法庭和苏珊的父母拒绝了。法官虽然理解他的痛苦,却还是以藐视法庭罪,判他三十天监禁。
为此感到了稍许宽慰的是苏珊的父母,他们的目的就是要让特纳尔不能淡忘了苏珊的死,要让他牢牢记住因自己的过失给别人造成的无法弥补的痛苦。他每到寄支票的时候就会想起苏珊的死就觉得受不了啦,可苏珊的父母在八年来没有一刻忘记过自己的女儿。一个像花一样的女孩,说殁就殁了,轮上哪个当父母的能受得了?但是,他们也并不想要他用一生来承担那次事故的后果,所以只定了十八年。
真厉害,这无异于精神判刑。
如果当初只是罚特纳尔一笔大钱,他会因为心疼钱而觉得自己已经受到了惩罚,这容易让他心安理得,很快就会淡忘了自己所闯的祸。只有经过这样的精神惩罚,他才会真正领悟到无论自己受到怎样的惩罚都无法改变所造成的恶果。
惩罚原来也是可以换一种方式的。惩罚的方式不同,所收到的效果就不一样。地球上的犯罪和过错每天都在发生,千篇一律的惩罚在不断地重复着,倘若受害者和制定法律的人在极度的痛苦和憎恨当中,仍能像苏珊的父母那样冷静地想出最符合这个人的惩处办法,对拯救这个人并防止他(或她)以后重犯同样的罪过和错误,肯定会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