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易莎又上楼去了。
“他说那个瘤子兴许会自个儿化了,你就全好了。”她说。
“唉!”老妇人喃喃着。这话哄不住她。她又问:“火旺吗?”
“旺。”露易莎说。
“他需要屋里火旺旺的。”杜伦特太太说。露易莎忙去照管炉子。
自打杜伦特死后,这寡妇就很少上教堂了,露易莎一直对她很友好。姑娘心中吃准了:没有哪个男人像阿尔弗莱德·杜伦特这样打动过她的心,她认准他了。她的心是属于他的。为此她和他这个爱挑剔、讲求实际的母亲之间也自然相互同情起来。
阿尔弗莱德是这老妇人最宠爱的儿子,可他仍像几个兄长一样任性、盲目,只顾自己。像别的男孩子一样,中学一毕业他就死活要下井当矿工,这是使自己尽快成为男子汉与其他男人平起平坐的唯一途径。这个选择令其母心寒,她本希望让小儿子成为一个绅士的。
尽管如此,儿子对她的感情始终如一,那份感情很深,但从不溢于言表。她什么时候疲倦了,什么时候添了顶新帽子,儿子都看在眼里。有时他也为她买点小东西。他其实很依恋母亲,这一点,母亲却看不出。
他并不令母亲打心里感到满意,因为他看上去不那么有男子气。他时而爱读读书,更爱吹吹短笛。看他为了吹准音调,头随着笛子一点一点的样子,她就觉得好笑开心。这叫她对他生出柔情、怜悯的慈爱来,但绝非敬重。她对男人的要求是矢志不渝,不受女人的影响,一心进取。可她知道,阿尔弗莱德依赖她。他参加唱诗班,是因为爱唱。夏季,他在园子里干点活儿,喂喂家禽喂喂猪什么的。他还养鸽子呢。周六他会去参加板球队或足球队的比赛。尽管如此,在她眼中他还是不像条汉子,不像他的几个兄弟那样是独立自主的男子汉。他是她的宝贝疙瘩——她为此疼爱他,可也为此有点恨他不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