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告诉李小姐这个想法后,李小姐非常感动,于是跟父母商量后,也决定将自己的房子拿出来公证后,作为两人的共同财产。前日,两人一起来到市公证处,甜甜蜜蜜地办理了“爱情公证”手续。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一句简单的承诺。
LILY与男友即将结婚。秉承“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的原则,LILY选择了一无所有的男友,LILY有套房子。LILY向男友家提出了5万块钱的要求,但他妈妈只同意拿两万块钱出来。于是LILY的妈妈对她说:“那你就把自己的房子去做婚前财产公证。”LILY跟男友说了此事,他居然非常生气。通过这件事LILY对他的看法不同于从前,她清醒地认识到:是婚前财产公证考验了真爱。
观点一:结婚之前清醒看
我们所提倡的婚内财产管理,并非不信任对方、总是抱着离婚的时候怎么明细财产,而是女人在婚姻里,除了付出爱与收获爱,更重要的是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所以让我们以爱情的名义,在经营婚姻的同时,也经营好婚姻中的财产。
观点二:出资合约双方放心
婚前双方合资购置大宗财产时,最好由双方事先按实际出资比例、金额、权属以及房屋财产双方所约定的各自份额,达成书面协议,留为底证,以避免以后出现纠纷。也许有的女性会认为这样很伤面子,殊不知你的男友可能会很高兴将这种财产关系明确化,让双方都放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