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云:《魏人·高允传》:古者祭必立尸,使亡者有凭正。今已葬之魂人,但求貌类者,事之如父母,燕好如夫妻,损败风化,莫引为甚。然则北魏时又有所谓魂人者。
此类例子还有很多,这里不再赘述。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所引冥婚事例皆帝王大夫之属,并非此俗只行于上层,历代冥婚风俗在民间也同样流行,只是史乘未载而已。据《昨灵》,南宋社会有一种专门撮合、办理冥婚的“鬼媒人”:
北俗,男女年当嫁娶,未婚而者,两家命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帖,为以父母命褥而卜乏,得卜即制冥衣,男冠带,女裙帔等毕备。媒者就男墓备酒果,祭以合婚,设二座相关,各立小幡长尺馀者于座后、.其未奠也,二幡凝然直垂不动;奠毕,祝请男女相就,若合卺焉。其相喜者,则二幡微动,以致相合;若一不喜者,幡不为动且合也。又有虑男女年幼或未闲教训,男即取先生已死者,书其姓名时以荐之,使受教,女即作冥器充保母使婢云属。即已成婚,则或梦新妇谒翁姑,婿谒外舅也。不如是。则男女或作祟,见秽恶之迹,谓之‘男祥女祥’鬼,两家亦薄以币帛酬鬼媒,鬼媒每岁察乡里男女之死者而议,资以养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