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塔斯把酒罐拎到前廊,将那把棕绳椅搬到一片小小的阴凉地里,坐着喝酒。夕阳西下,阴凉逐渐笼罩了整个前廊、马车场、帽子溪、孤鸽镇,最后,连格兰德河也进入了阴凉之中。当阴凉扩散到河边时,奥古斯塔斯已经为黄昏所陶醉,并为俏皮的谈话做好了准备,包括自言自语。只要有活儿干,考尔总要干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即便没有活儿了,也硬要找点儿事干。豌豆眼是考尔的忠实随从,总是陪着考尔干到底,即使考尔让他收工,他也不肯。
那两头猪对奥古斯塔斯叫它们去河边的命令不理不睬,悄悄地躲到一辆大篷车底下,继续美美地吃那条蛇。这倒是个好主意,因为那条河干涸得与马车场差不多,何况又那么远。那里一年有五十个星期是条干沙沟,那两头猪清楚那不是个打滚儿的好地方,这足以证明它们的智慧。奥古斯塔斯总夸奖那两头猪聪明,并为此在这些年里不断地和考尔抬杠。奥古斯塔斯坚持说猪比所有的马和大多数人都机灵得多,这一观点使考尔气恼万分。
“好吃懒做的猪绝对没有马聪明。”在骂出脏话之前,考尔这样说道。
奥古斯塔斯有个习惯,他总是一边大量啜饮烈酒,一边观看落日西沉。饮酒的时候,他不是把酒罐弄翻就是把椅子碰倒。当孤鸽镇烈日炎炎,干燥得像石灰一样时,只有烈酒可以消除燥热,使奥古斯塔斯感觉身体里边湿乎乎的,很好受。那种感觉犹如田纳西小山中的清晨,雾蒙蒙的,沁人心脾。他很少烂醉如泥,但他喜欢在夕阳西下时享受这种湿润感。在晚霞出现时,喝上几口美酒使他心旷神怡。烈酒丝毫不影响他的理智,反而使他更有耐心,和考尔、豌豆眼、狄兹、小纽特以及伙夫老博利瓦这伙粗俗的人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