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汉代的刘向对陵墓破坏的程度,早已说得十分明白了。《汉书·楚元王传》引刘向语道:“丽(骊)山之作未成,而周章百万之师至其下矣。项籍燔其宫室营宇,往者咸见发掘。……外被项籍之灾,内离牧竖之祸,岂不哀哉!”无疑是指陵园建筑被夷毁的情景。这里的“营宇”,实际应写作“茔宇”或“茔域”。“燔其宫室营宇”,即“烧了茔域里的宫室”。由此,“外被”一词不但可作为前面的注脚,而且也使“项籍之灾”一句有了着落。可见,刘向的这几句话是诸多记载中最有权威性的,可称得上是“信史”。且听下面的分析和提供的例证。
其二,掘毁了地下的从葬设施。
陵园内诸多从葬坑是有藏具的,或陶或木。陵西大型马坑铺以口木,而且已遭火焚秦俑坑的俑马翻倒有多处是经过推搡而叠次相压的。一号俑坑T20的第九过洞有一列陶俑由前压后地倒下去,竟形成了一条进入的通道。一、二号俑坑因大火,使坑壁和覆土变成火红色,有不少俑躯严重爆裂。三号坑陶俑虽然比较完整,色彩脱落也不十分严重,但全部无头。车后的俑被掀翻,有的首足颠倒。三号坑内未见其他兵器,只有20支铜殳被捆束在一起放置于北室。尽管三号坑没有经过火焚,但却是有意破坏的,俑坑有的经过抢劫和火焚,而唯独“指挥坑”被捣毁,这正是胜利者对战败者征服的心理外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