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写得太棒了,”阿托斯说,“您的文才比得上国务大臣,亲爱的阿拉密斯。德·温特勋爵只要收到这封信,一定就会严加防范;万一信落到主教大人手里,我们也不会受什么牵连。不过,去送信的仆从说不定会耍花招,实际上待在夏特罗[2],却让我们以为他到了伦敦,所以交给他信的时候只能先付他一半钱,说好另一半等回信来了再给。您那枚钻戒还在吧?”阿托斯问达德尼昂。
“我手里有比这更好的东西,我有现钱。”
说着达德尼昂把钱袋扔在桌上:听到金币的响声,阿拉密斯抬起眼睛,波尔多斯打了个激灵,只有阿托斯不动声色。
“袋里有多少钱?”他说。
“七千利弗尔,全是十二法郎的金币。”
“七千利弗尔!”波尔多斯嚷道,“这么一颗不起眼的小钻石值七千利弗尔?”
“看来是吧,”阿托斯说,“既然钱都在这里;我可不信咱们的达德尼昂会把自己的钱也放在里面。”
“可是,各位,刚才我们都没想到王后,”达德尼昂说,“现在也得为她亲爱的白金汉的健康操点心了。就算我们还她一点情吧。”
“说得有理,”阿托斯说,“可这是阿拉密斯的事。”
“好吧,”阿拉密斯红着脸说道,“要我做什么呢?”
“哦,”阿托斯说,“小事一桩:再写一封信给都尔城里的那位能干人呗。”
阿拉密斯重新拿起笔,又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动笔写了起来,并且边写边念出声来征求伙伴们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