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领导者,如果失去了下级对自己的尊敬,那就不可能有较高的威望和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因而也就不可能真正发挥领导者的作用。尊重是相互的。下级尊重上级不仅是上级领导的需要,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一个基本原则,而且也是下级获得上级尊重的需要。
对上级应当尊重,但绝不应该崇拜。崇拜是愚昧落后的意识。领导干部和领袖人物都是人。尽管他们相对地说有较高的才能,有过人的胆略,但不是“完人”,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搞崇拜必然要美化领导,文过饰非,如阿谀奉承、行贿受贿、拉拢投靠、人身依附、结派营私等。庸俗的上下级关系是政治腐败、社会腐败的一种表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腐蚀剂。
那么,副职领导怎样做才能算是敬而有节呢?
1.关系适度
所谓关系适度,是指副职领导在处理与“一把手”关系时,既不要“不及”,也不要“过分”,而要使自己与“一把手”的关系保持在一个有利于工作、事业以及二者正常关系的适当限度内,形成和谐愉快的工作环境。
2.交往适度
所谓交往要适度,这里指交往积极性要适度。如果存在着“缺度”或“过度”,表现得消极或过分积极,都不利于与“一把手”建立和发展良好关系。
3.角色交往与非角色交往适度
所谓角色交往,是指副职领导以被领导者的身份与“一把手”进行的交往。这种交往的特点一般是感情成分较少,工作成分较大。在这种交往中,副职领导的频率不能过低或过高。交往频率过低,“一把手”会认为副手目无组织和领导;反之,会认为副手缺乏独立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