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恋者的暴露行为,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很无聊与无意义的,一般的人又不察,以为一定是疯癫的一种行为,无法解释的,以前有不少的关于精神病或性的“孽邪”的作家都有过这种看法,这种作家如今恐怕还有;这看法是过分的,固然我们也承认,有一部分极端的例子往往和精神病有关,或确乎是一种性的病态。
我们的看法是,裸恋根本上是一种象征的行为,其动机与出发点还是在求爱,约言之,根本还是一种求爱的行为,不过是没有走正路罢了。一个裸恋的男子把他的性器官向相逢的女子卖弄一下,而观察他这种突如其来的行动,对那女子究竟发生什么一种打击,一种置身无地的怕羞的反应,在他就得到了情绪上的满足,仿佛和正常的交合所给予的满足一样。他觉得在精神上他已经一度破坏了一个女子的贞操。
从这立场看,裸恋可以和另一种更普通的冲动相比,并且事实上也是相连的。有许多人喜欢在年轻和天真烂漫的异性前面,做一些不雅与失态的动作,或讲一些秽亵的故事与笑话,而观察对方的反应。这种行为其实也未尝不是一种裸恋的行为,他的动机和所企求的满足是一样的,即同样要目击别人在情绪上的难堪,而于中取利。不过奈克以为裸恋不过是施虐恋的一种;令人难堪,令人惊慌失措,便是一种施虐的行为;这又未免把裸恋看得过于简单,我们不敢赞同。秽亵的暴露,与秽亵的言辞,(63)虽若两种不同的裸恋,但也可以在一个裸恋者身上发现。